1、上诉案件因申请司法救助没有批准,未预交诉讼费,被裁定自动撤诉,现在想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可以吗?
2、申请再审一定要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79条或182条的规定吗?
3、律师朋友能否帮忙解读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二审法院裁定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案件第一审法院能否再审问题的批复》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不服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的规定?
小弟感激不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