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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和他结婚一年多,有个一岁的孩子。结婚的时候他家没有给过一分的彩礼,酒席和家具都是我家人帮我办的。 我和他之前一直在外面打工,每年打工的钱全都用完的,还问我爸妈要钱过日子。在未结婚之前他爸爸借了我家三千块钱,四年了一直未还,一句话都没有。因为没有欠条, 我妈也不好问他要。去年我爸妈给了我一笔钱在外面承包了一项工程赚了点钱,就准备转行。 因为我丈夫沉迷网络游戏,对家庭不闻不问,没有一点责任感。我又要开店,还要支撑起他一家人的花销,家婆对自己处处刁难,自己经营的点又因生意不好而亏了,精神和能力上都承受不了,所以提出离婚。因为他阿姨上次陪同我去银行存款,看到那笔金额的数目。现在他要求我分那笔金额的一半给他。 可那笔钱有些是公款,隔天我就汇给人家了,只剩下几万。他阿姨借走了两万,他家里人购买电器,投资用了几万,再加上后来开店亏了,已经一分不剩,现在我该怎么办?还在外面借了些钱,法院会如何判决?

其它综合
2011-02-17 06:44:3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除有特别约定外,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所欠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财产以离婚时实际存在的财产为限,已经用去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的范围,一方有隐匿、转移的财产除外。
  • 如果不是女方的过错而导致婚姻关系结束,不可以提出损害赔偿。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收入和各方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所欠的债务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
  • 可协议或判决离婚。财产分割一次解决。
  • 你好,如你所述,你需提供证据证实,夫妻财产实际情况。
  • 法院判决只会分割你们共同财产,对于你们共同债务法院会判决你们共同承担,对于公款法院不会判决分给他。以上供参考, 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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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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