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1年多,因经常吵架导致动手打人,现准备离婚,协议不成。
1:有个11个月的女孩,一直都是我带,现在我要抚养权,他不肯,去法院是不是会判给我,抚养费应该怎么给?我可以禁止探视吗?因为他严重影响了孩子的成长,还有我的心理。
2:婚后我姐姐曾经拿我的名义去买房子,但我们都尚未出过一分钱,如果离婚,可以不可以不算我们的财产(因为是口头协议的。)
3:结婚当时说欠下了彩礼钱,我是否还能追讨,还有我曾经借过我弟弟的钱,是否他要承担一半
抚养费的话,我们2个都属于无工作的,但他曾经工作过,有2000-3000.那我该要多少
谢谢!问题太多,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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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的女儿一般来说应由你抚养,抚养费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和对方收入来确定,你不能禁止对方探视女儿。如果对方实在不利于小孩成长,则可请求法院中止探视。在你名下的房子,你姐姐有充分的依据是她购买的话,可申请更名。彩礼钱无法追讨,婚后你向你弟弟借的钱属于共同债务,他应承担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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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弄了补充问题,居然没显示出来,想再请教一下,现在我们还没有办手续的情况下,他是否能强行带走孩子呢?说要带回老家给亲戚看,我不同意呢?,还有如果去法院1审,他不服,要半年才能在提交诉讼,那中间他还是要强行带走孩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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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满一岁的女孩,从有利于孩子抚养的角度看,应判给你对孩子更有利。抚养费大概在500元每月,以后如果物价上涨,可申请法院增加抚养费用,探视权属于法定权利,不能剥夺。
2、你名义的房子,视为共同财产,你老公可要求分配,对于你姐姐的出资,可视为一种借贷关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3、彩礼钱如果只是口头说,没证据的话,法院不会支持,关于你借弟弟的钱,如果以前买打借条,现在凭借拟合你弟弟的特殊亲属关系,此债务法院可能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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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离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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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委托我来代理本案的话,我有把握争取抚养权,抚养费按对方月收入的20%到30%,不能阻止对方探视。2、房子的问题有一定的难度,但是可以争取。3、彩礼钱不能追讨。请点击采纳。如果仍不清楚,请到我办公室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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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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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