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是做货代的,向公司提早一个月辞职,离职当天事情交接清楚并办妥离职手续,到发薪日后发现公司没发我工资。
事后向行政了解,未发我工资的原因是我在职期间有笔款项未向客人收取。以至公司扣押我薪资。
请问在我办妥离职手续后才发现在辞职期间有笔款项未向客人收取,公司扣押我薪资,请问公司这个行为是否合法?我可否向公司要求马上发薪?若公司以未收到客人款项为由扣押我工资是否合法?我该以何种方法法律解决?

其它综合
2011-02-14 20:51:5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