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去年12月份借了15万元给朋友,他是坐在我的车上本子放在腿上给我打的借条,当时我车上有4个人,后来由于借款人消失了一段时间,我就提起诉讼,他也提出笔迹鉴定,送检的笔迹样本都是都是案件发生后的笔迹,鉴定的结果不是同一人笔迹,请问这样的笔迹鉴定准确性有多高?这样的情况法院应该采用证人证言还是笔迹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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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鉴定结论的结果并非唯一,但坚定的结论对您不利的情况下,法院还是有可能排除证人证言的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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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笔迹鉴定的准确性是根据鉴定机构的资质来进行评判的。遇到这种情况,法院会根据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合理性来决定采用证人证言还是笔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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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胜于雄辩,若借款事实存在,你总会胜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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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情况法院应该采用证人证言还是笔迹鉴定不可以一概而论,还要结合其他证据链来综合判断,你也可以要求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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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