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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误跟日本男人在重庆结婚,婚后6个月,他在日本办理了离婚,而我从没到日本,我也向重庆法院申请离婚,但是他不把离婚书和相关资料给我,也不来和我签字离婚。法院寄给了他传票,他不理睬,重庆法院以这为理由而不开庭。重庆法庭这样做合理吗?我想尽快离婚,请问我应该怎么做?日本人说不会寄离婚证明给我的。

民事相关
2011-02-13 18: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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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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