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感情现在分裂,正准备上诉离婚,我们有一个1岁半的孩子,双方都想要,我妻子本身手有残疾,我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能有多大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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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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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原则上是判给母亲抚养,但是法律也有例外规定:如果母亲有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的,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也可随父亲生活。您说您妻子手有残疾,就要看残疾的有多严重,能不能达到“不宜与其生活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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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代理争取孩子抚养权,如有需要欢迎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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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哺乳期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的,当然,如果你妻子的手残疾要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真的话,有可能判给你,有需要欢迎联系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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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先等到小孩大一点,这样你争取的机会会更大点,建议委托律师处理,如有需要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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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