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提高幅度按2010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本市决定从2011年1月1日起,为本市2010年底以前已按城镇养老保险相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城镇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增加185元。其中用于普遍增加人均为175元,用于特殊增加的为人均10元。具体办法是:人人增加基本养老金130元;再按照本人工作年限,每满1年增加1.5元,按全市企业单位退休人员测算,人均增加45元;在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按照国家要求,向高龄人员,以及具有高级职称企业退休人员等倾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再实施特殊增加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