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在烟台开发区某知名楼盘买的商品房,春节前刚刚装修完成,正月初四却发生了这样的事情,由于该栋楼的工程质量问题,楼梯间的总管道突然爆管,造成多家业主房子漏水,其中我家因为全部装修完家具都已进入的原因,损失最惨重,所有天花板渗水,腻子脱落,地板大面积泡水,家具也淋水,厨房烟机,橱柜都被水泡,房子的装修及家具几乎无一完好,事发后物业值班人员无法解决,告知只有等正月初七领导上班后才能解决,我家的房子继续渗水渗了两三天,直到物业和开发商领导上班到今天(正月初九)还未给出任何方案,仅有售后服务上门拍了一下照片,至此开发商物业未主动联系我们给我们任何道歉或赔偿承诺,由于这个飞来横祸,我脑出血康复期的父亲病情再次加重,怀孕将近3个月的妻子出现了先兆流产,只能休假在家中保胎,而物业开发商未有任何慰问动作,我想咨询律师象我们这种情况该不该起诉?如何主张我们的索赔?除了房子的有形损失还能不能主张我们的精神损失赔偿要求?装修和购置家具的费用能不能考虑其时间价值,比如物价上涨等因素,另外还有我们装修所花费的人力精力误工成本等?恳请律师给我们帮助?我们感激不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