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销售仿真枪大约200万元,被公安机关定性为贩卖枪支,请问是否正确?现被羁押半年之久,而且案件被两次退回重审,请问最后将会如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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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 *** 、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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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上没有贩卖 *** 的罪名,只有非法买卖 *** 罪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买卖 *** 罪主要是以 *** 数量为量刑标准的,当然构成此罪的前提是涉案“ *** ”是否属于刑法规定的“ *** ”。至于销售额200万元在不构成非法买卖 *** 罪的情况下,有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另当别论)。
如果非法买卖 *** 罪名成立,买卖非军用 *** 1支(以火药为动力)以上或者2支(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以上,处3至10年有期徒刑,买卖非军用 *** 数量达上述最低标准五倍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当然这只是纯粹从 *** 数量角度考虑的,实践中还要考虑买卖 *** 的次数、后果等因素,其中包括对被告人有利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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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