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父亲家里的房子是我父亲80面单位分的,当时是按户口分的,我户口也在里面.94年购房时,我已结婚89年将户口从该房迁出.我现在是否可以主张共有产权人.
2.我父母双亡,生前没有主张共有产权人,我们现在是否可以帮他们确权(当时产权人写的我姐夫名字)他与我父亲同一单位,据他说当时我父亲单位只能写单位职工名字(父亲或他)房子用父亲工龄买的,他现了先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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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那么房产是登记在谁的名下的,如果是你父亲的名下,应该属于遗产的,没有遗嘱的话,可以要求法定继承的
2、如果需要详细咨询,欢迎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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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按照九四购房方案,您不能主张共有权人。
第二、父母已经不在的话,不能代为主张。产权人为姐夫。
关于这一点,上海高院有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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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能,根据规定,只有在94年买房时该房屋内有户口的成年同住人才有权利主张产权共有,已经迁出的不能主张。2、不能,共有人生前未主张产权共有的,视为放弃,去世后继承人不得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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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规定,只有在94年买房时该房屋内有户口的成年同住人才有权利主张产权共有,已经迁出的不能主张。2、共有人生前未主张产权共有的,视为放弃,去世后继承人不得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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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户口已经迁出,不能再主张产权共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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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