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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我起诉离婚,因为老公吐了一口血,所以我撤了诉。2010年12月份老公背着我把房产的名字改成公公的名字了,他算不算在转移财产

其它综合
2011-02-11 21:59:2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夫妻双方都得同意,这种处分是一种可撤销的处分行为,只要你通过法律的途径把处分的行为撤销了,就可以保住房产了,如果有其他的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电话联系我。
  • 是的。
  • 这个房产转移的行为可以撤销的,详情可来电
  • 这要看此房产是属于他婚前财产还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如属于他个人婚前财产则不属于转移财产的行为,如属于你们夫妻共有则属于可撤销的行为,你可在一年内主张撤销转移房产的行为。具体可来电
  • 我建议您提起离婚诉讼,同时对财产分割清楚具体请求,撤销你老公转移财产的行为。如果房子是夫妻共有财产,他的这种转移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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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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