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2月10日晚9点左右骑电动车从朋友居住的小区出来,因门口没有任何照明措施,导致她撞到了起落杆上,从电动车上摔下,无法起身。其小区物业经理来到后既没有将伤者及时送往医院,也没有拨打120求助,而是口口声声要求我姐姐赔偿起落杆的损失,并拨打了110。双方情绪激动,发生了争吵,其后,我家来车想自己把我姐送去医院,可后来的一名小区管理者拦在车前,不让离开。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解决,小区物业该负哪些责任?我方应如何与物业方交涉?(补充一下,事后我们去医院拍了片子和透视,没发现胸肺方面的问题,医生建议住院观察,并作CT进一步检查肋骨。)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