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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是河北廊坊人,南方是陕西人,几年前两人在陕西在没有户口本只有身份证的情况下在白河县城把办理结婚证,当时民政局不给办但是男方有亲戚托关系就这样给办了。两年后两人感情不和要离婚,可是男方拖着不办还说他们单方就能办得了在白河,女方就相信了。到现在男方给女方打电话说把离婚协议寄到女方叫女方当事人签字后在连同女方身份证复印件一同邮到男方,由男方一人去陕西白河民政局办理离婚,我想请问一下这样做可以正常离婚吗?对女方有利吗?

其它综合
2011-02-10 11:3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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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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