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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1999年发生车祸,车方是派出所的车辆主要责任承担8分,我方是自行车次要责任承担2分,在直行宽变窄的国道上0点40分发生车祸,经公安机关调解各项费用为5万左右,除去药费还剩两万左右,可是老人一直是半身瘫痪,没有好转,还得好几个人照顾,害得我们家痛苦万分,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都感觉当时赔的钱太少了,协议书上还注明一次性达成协议,今后无任何纠葛。我们都不知该怎么办才好,请大家给拿点主意,谢谢了。

交通事故
2011-02-15 18: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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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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