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律师们好:我是济南平阴的在龙口打工,于2011年元月3日在龙口发生交通事故,当时受伤3人,我相对较轻(严重脑震荡、脑血管破裂),事故科出具的认定责任书是肇事车负全责,因当时伤事严重没同意调解。期间住院20多天,一人护理,不算其它费用,就医药费共计2万多,因肇事方不再支付医药费,自身也没有经济条件支付,我被迫出院回到老家养伤,所需药品都是在药店购买。我现在还是经常性头痛头晕的厉害,请问我能否在老家继续治疗,因此产生的医药费能否获得赔偿?因现在还没有处理结果,请问我是等另两个严重的(时间没法确定)一起处理还是我先处理?现在应怎么办?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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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龙口处理过类似的案子。。。。。
不必等,可以单独起诉。。。。。。
可以医疗终结后定残。。。。。
按伤残等级,事故责任,户口,年龄及抚养人等情况来确定赔偿。。
赔偿额是要根据证据等情况来计算的,这里不便计算。。。。。
一般的赔项有医疗,交通,伙补,误工,护理,被抚,残赔,精损等。。
具体可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处理,以全面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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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老家正规医院治疗,你们最好一起到法院起诉,具体情况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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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治疗,你至少要和交警打招呼。后续治疗要和先前的伤病有直接关联,注意病历中要有明确的标述。你在治疗终结后,可以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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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