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A 大儿子B 小儿子C 女儿D
1、1993年A不知何原因在桥旁用尖刀刺入B妻子的左腿,原因不明(AB父子关系破裂)
2、1999年C赶出A,不让A住C家中,B将A接入家中住下,不到三个月C就砸了B新造房的门窗,原因不明
3、2000年A拿两根铁棒砸B头部,至今B常年发病,无法外出打工
4、在2000年至2010年期间,C总是没事找事,不断动粗,打伤B多处。最近一次是在2010年其所在村搬迁时,C私自卖掉B在少年种下的一颗树,A前去阻止,经村官朱某见意,卖得树的1300元给A,B同意,但C却不同意,并打伤B头部。
5、拆迁时,未经商议,C拿取了A的所有拆迁赔偿所得,后又将A留在过渡房中不予照料
6、A现民事诉讼要求BCD赡养,并要求B为其操办后事
请问,B该如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