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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2004拜堂的,我借一半以上的钱给他投资他做生意,因为他有兄弟,所以他说赚的钱分给他兄弟一个股份,现在有三间店子,儿子生于2007年1月,于2007年办理结婚证,2007年年尾买了一套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有一台十万元的车,还有三间店子,而我只是一个家庭妇女,请问我现在要离婚,我能拿到什么财产?儿子我能有扶养权吗?

损害赔偿
2011-02-11 14:59:2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 如你希望更大限度的争取自己的权益,建议你聘请一个经验丰富的律师。
  • 婚后共同财产平分.
    小孩归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
  • 您好!如果你们在2007年办理的是补办结婚登记,则你们的婚姻关系成立于双方符合结婚条件之日,即2004年,那么店铺、汽车、房子等财产都属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平均分割。如果你们在2007年办理的是一般的结婚登记,则你们的婚姻关系成立于办理登记之日,即2007年,那么你们在2004年的投资所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只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借款,结婚登记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
    子女的抚养权一般由法院考察双方的抚养能力等因素酌情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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