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0年6月24日在成都本人(北方人)与一劳务公司签定劳务合同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包别墅木工工程。
2、8月17日对方以我资金不足为由强迫我退场,经多次讨要只支付39人工人工资,代班人员未支付。
3、施工过程中本人支付工资和生活费以及材料款共计12万多。
4、本人多次要求对方结算工程款,对方说已支付工资,不准再要钱,并以各种手段恐吓,为工人讨要工资,本人被对方曾打晕过,110也来了,然后120把我接走抢救过来。
5、按正常结算,对方应结20余万工程款给我,现本人手里只有合同和相关租赁钢管的手续以及买机械设备收据,工程量全在对方手里。
6、各位律师,我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讨来的钱我宁愿捐献社会也不让对方得逞。
7、我该从哪里入手呢,请指明方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