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1、2010年6月24日在成都本人(北方人)与一劳务公司签定劳务合同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包别墅木工工程。 2、8月17日对方以我资金不足为由强迫我退场,经多次讨要只支付39人工人工资,代班人员未支付。 3、施工过程中本人支付工资和生活费以及材料款共计12万多。 4、本人多次要求对方结算工程款,对方说已支付工资,不准再要钱,并以各种手段恐吓,为工人讨要工资,本人被对方曾打晕过,110也来了,然后120把我接走抢救过来。 5、按正常结算,对方应结20余万工程款给我,现本人手里只有合同和相关租赁钢管的手续以及买机械设备收据,工程量全在对方手里。 6、各位律师,我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讨来的钱我宁愿捐献社会也不让对方得逞。 7、我该从哪里入手呢,请指明方向?

刑事案件
2011-02-06 17:31:1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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