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于2009年年末结婚,已经一年没在一起了,现在感情破裂,已经无可能和好,有一女儿,快2岁,一直由我带,女方一直没有管过我们,也不答应离婚,在拖,也不见面,我该如何起诉离婚,谢谢!(我们没有夫妻共同财产,同是湖北省人,但不是一个市,她的户口也没有迁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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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能挽救婚姻,你可与对方协议离婚,协议不了,就只能在对方常住地诉讼离婚。一般法院在查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下就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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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在这里办暂住证的话,可以到你妻子暂住地的法院起诉。没有的话,要到妻子的户籍所在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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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起诉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到居住地法院起诉。一方不离,可能第一次不强判离婚。提供感情破裂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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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