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在5月26日厚街博览大道保塘路口被面包车撞倒时,那里没有摄影头,没有人通知家属,当时我哥身上有手机,摩托车行驶证,驾驶证,个人生意明片,钱包。我们打我哥的手机一直没联系上,我们28日去派出所报案之后,又找2辆车分头去客户那里找了2天,29日去公安局那里开证明再去邮电局开通我哥的手机号,下午6时仁康医院打来电话,当我们赶到医院重症室时,发现我哥已奄奄一息,医生说家属不在,错过了手术的最佳时间。请问司机是否已构成肇事罪?司机应负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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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交通肇事罪,司机同时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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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事故责任如何,肇事方是否主责或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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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