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兄弟姐妹五人一个女儿四个儿子,大儿子和女儿很孝顺,二儿子和儿媳已去世。现在就是三儿子和四儿子的事,三儿子十几年前就不和老人说话但每年还给老人粮食,四儿子以前还行但在两年前老太太心肌梗塞住院交住院费女儿拿了5000元,剩下的应该是三个儿子一人2000多元,大儿子给了,老爷子去跟四儿子要的时候四儿媳说她不拿,说家没分清楚,一定要老爷子现住的那三间屋子否则不给钱,(老爷子名下有两套房子一套祖宅,现三儿子住着一共五间把他给三儿子和四儿子分了,四儿子不要非要老爷子现住的三间房)因为这件事四儿媳把老人骂走害老人哭着回了家,后来四儿子和老爷子也因为这件事吵过不少架,还曾扬言要打死老人,去年老人跟四儿子要粮食还是因为这些事给,今年老太太亲自去要四儿子与儿媳都在家不仅当时没有给,儿媳还把老人家气晕倒在地上,后经大队调解只把去年的粮食给了,今年的粮食明年再给,老两口都已经是80多岁的人了,这样可行吗?可不可以对四儿子提起告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