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您好!我和两个朋友关系很好,一个朋友注册有一家公司,属于通信工程类,在他的说合下,我和另一位朋友加入了公司,口头说每个人占股份33.3%。只于我签订了今王昊入股浩海公司现金10万元整。然后就是他们两个人在下面的签名和日期。后续公司陆续回款,但当事法人(我朋友)不经过我们就把钱提出给支出了,公司对账他只提供了开支手写数字,告知我公司所有钱均已被支出,2009年3月入股至今我一分钱都未拿到,且我已退出公司。请问李律师,我下步该如何操作,他们所给我签订的草合同能具有法律效力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