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老公结婚一年,有个7个月大的女儿,因感情不合想要离婚,请问我们有共同财产吗?我老公想和我要生孩子时他妈妈出的钱,还有他们家给我结婚时花的钱和他们家给我女儿花的钱,他说离婚后孩子给我就必须得还钱,法庭会要求我还吗?女儿会判给谁?还有他妈妈给我女儿1千元上保险的钱他要求我还他,我应该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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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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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岁内的孩子一般和母亲生活为原则,家里为共同生活借的钱要还,夫妻间为生活时花的钱不用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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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不满一岁你老公没有权利要求离婚,当然如果是你起诉的话是可以的!对方的要求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女儿一般会判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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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