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被告系原告的长子,原被告共同居住于某村院落内,该院落系原告继承所得。1990年,政府地籍调查时,被告未经过其父母同意,私自把宅院及房屋登记在其名下。现旧村改造,房屋已经拆迁,依据村委会制定的还房方案,此宅院及房屋换成楼房4套。问题如下:1、已经被拆迁,没有的房屋及院落还能确认共有吗? 2、法院针对因旧村改造拆迁引起的楼房纠纷不予受理,如何处理?

房产纠纷
2011-01-31 09:14:1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如何确认网络纠纷管辖法院
网络侵权 6978
宅基地房屋可以继承吗
民法典 433
宅基地房屋可以继承吗
未成年宅基地房屋确权可以分户吗?
民法典 1478
未成年宅基地房屋确权可以分户吗?
拆迁范围内的房屋能否抵押
民法典 441
拆迁范围内的房屋能否抵押
车位买卖如何交易过户
小区车位所有权 5
车位买卖如何交易过户
车位出售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小区车位所有权 5
车位出售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车位买卖手续怎么办理
小区车位所有权 5
车位买卖手续怎么办理
车位买卖要注意什么细节
小区车位所有权 2237
车位买卖要注意什么细节
车位买卖怎么过户给子女
小区车位所有权 2231
车位买卖怎么过户给子女
车位买卖要注意什么问题
小区车位所有权 2655
车位买卖要注意什么问题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