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7年至2007年底在广东中山,委托方提供的产品在厂家出现质量问题,在这期间受委托方曾多次打电话给委托方,均无答复。现2011年要求受委托方还款,并之间有过供货协议,注明有质量问题受委托方摡不负责。请问我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其它综合
2011-01-30 17:11:3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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