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同志:您好!我有个门市卖点设备,经他人经手一台设备卖出去后,由于用户不检查出了点故障,“2010-5-4”后要求我派人去给他维修,在设备修好后,进行调试过程中用户老板在操作设备时,维修师傅的右手压伤,后马上送到泸州医学医院(后来得知医学院分一、二院),接待的医师说他们不能医治叫我们转到泸州王氏骨科医院。手术完后,七天都没有换药,只是输液、一直用纱布包着,七天后我看有点不对头右手中指指尖发黑,“2010-5-11”就找朋友联系其它医院,并马上转到泸州医学医院(二院),到院后医师马上拆了纱布检查,两天后医师定下来右手中指前两节要截肢。无名指有伤但已医好,就等恢复(但不能和以前一样灵活)。2010-6-26出院(大概这两天)。
注:当事人:18岁,户口所在湖北宜昌农村。
我想知道:
1、当事人能评到几级伤残?
2、如是九级伤残该怎么赔赏或标准?
3、赔赏金由几个人出,分别各承担多少责任?
请教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