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去年借给一个人几万块钱,这个人我认识没有多久,当时他讲自己的苦难经历,我很同情他,他说他要做一笔生意,做好了他就翻身了,我相信了他,于是借给他钱。当时他说三个月还,但是后来问他要就说没有,一直没有给。今年他的一个朋友特意来告诉我,他是刻意欺骗我的,我借给他的钱他都吃喝玩乐了,根本没有他自己说的做生意的那些事。我现在联系不上他,电话停机了。我现在想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不知道怎么做。我有给他汇款的单据,在手机短信中他承认借了我的钱,知道他曾经工作的单位,有他的照片,不知道他的身份证号,我如果去公安局报案,公安局会立案吗?他会不会构成诈骗罪?除了报案还可以怎么做?谢谢!不胜感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