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个月已经离婚.当时财产涉及到我婆婆法院没有判财产。我于2006年结婚。至今年的11月25号离婚。有一子一女。儿子15岁女儿6岁。女儿归我抚养儿子归我老公抚养。当时我老公和我协商说好财产不分开属于两个孩子的。但没有书面证据。现在他说我女儿如果跟我他就不管。财产应为是我先提出离婚也没有我得一份。 我在他家已经15年。那个家里有我一半的功劳。虽然离婚判决书上写着一人一个孩子。各不负担抚养费。可是如果我分不到财产我一无所有拿什么来抚养我的女儿。 在此我咨询一下如果我再次起诉的话能分割我应得的那份财产吗?我很矛盾我。。不知道该怎么办???能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吗? 咨询人:云南省 大理州 漾濞县 太平乡独田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