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有个问题想向你请教一下,望回复
我和老公是07年结的婚,当时他家的情况还不如我们家,从结婚开始就一直租房住。直到去年我家的水耕地被国家征收了,而我也得到了40万我补偿费(因为老公户口没转到我这里,当时也没有小孩),所以很快我就买房买车了,而且都是我的名字,而这时他的本性也露出来了,不仅好吃懒做,每天都不想着挣钱养家,每天就知道开着车到处风流快活,经常因为这些我们之间会发生争吵,去年8月我怀孕了,本以为有了孩子他会改变,没想到他居然提出了离婚,原因是因为他家在农村也要分地,因为当时我也不太懂,所以在今年3月份地就稀里湖涂的签了字,结果时隔4个月后,儿子出世了,他也一直没有复婚的意思,这时我才想起看那份离婚协议书,书上说到财产的30%归他,孩子归我,我心里很气愤,我不知道婚后我所分的这些钱和房车他应不应该分,请您帮帮我,是不是我真的要分掉30%给他,我还有没有别的办法和途径争取我到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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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说情况 如果你丈夫存在隐瞒财产的情况你可以主张重新分割财产 但你的情况比较负责 有些问题 你并没有说清 建议你电话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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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对离婚时的财产分割不满意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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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起诉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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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