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有个公司,他在外面借钱,现在要离婚,妻子是否要承担一半的债务,现在的问题是,他借钱时把妻子也喊在一起的,借条是丈夫出据的。妻子离婚后如果约定由丈夫承担还债,妻子还会要承担一半的债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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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的分担一般系连带责任,不能对抗第三人。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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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丈夫以个人名义借的钱,一般情况下由你们夫妻共同偿还;如果以公司名义借的钱,如果应当由公司来还,不应当由个人来还。如果是个人债务,离婚时约定由丈夫个人还的,只对你们夫妻二人有效,债权人是可以要求你们二人共同偿还的,如果你还了钱,可以按照你们的离婚协议向你丈夫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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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