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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房屋现由父母居住,尚都健在,属他们财产,有子女三人。现母亲因儿子和大女儿争这套房,并想独吞房产,还有不赡养母亲。故母亲愿意将其份额全给小女儿,该怎么办?如立遗嘱该怎样写?要什么人在场?写哪些要素?需不需要写明房产证号?面积多少什么的?因为房产证号、面积等母亲无法获知,故纠结?听说公证需所有兄弟姐妹在场,是这样的吗?

保险纠纷
2011-02-03 19:41:2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遗嘱可自书、代书、公证几种形式,就你的这种情况最好采用公证遗嘱形式,内容当然要清楚表明房产的各种情况,如母亲不知房屋证号等情况,可自已或通过律师到房屋管理部门查询,公证不需要所有兄妹到场,详细咨询与律师联系。
  • 遗嘱有自书、代书、公证等几种形式,就你说的情况最好采用公证形式。母亲不知房屋证号、面积,最好由本人或通过律师到房屋管理部门查询清楚,因为遗嘱必须要有这些要素,公证时不需要其他兄妹到场,只需要母亲本人到公证处就行,但是要带上相关证明文件。
  • 当然要写清楚房产证号的,公证时兄弟姐妹不要在场。如果是你父母亲笔立的遗嘱,不用其他人在场,但应说明自己神志清楚!当然如果有其他无利害人在场作个见证比较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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