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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闯红灯和我汽车相撞,那人闯红灯从东向西行驶,我又北向南绿灯行驶,在路口相撞,他住院一个月,我帮他垫付了8500元左右医药费,今天办了出院手续,休息证明开了一个月。我的汽车修理用了4700元,他的车用了1200元。到交警队处理时,他的工资超过2000元,却不能提交税金证明,但要我赔他工资证明上的工资。电动车我帮他修理好了,可他却要我买辆新的给他。住院期间请了护工,也没告诉我,今天去交警队时才拿出3000元的护工费发票。还要我赔他两个月的营养费,国家规定18元一天,他却要50元一天。另外说如果休息一个月后身体还不好,不能上班的话还要我帮他看,或者现在就给他一笔钱。我在保险公司的定损单上写了我绿灯直行,那么我又不能全责。我觉得他很难弄。今天没有解决。住院小结和 休息证明被他拿去了,有问题吗?我改怎么办?等他起诉吗?

交通事故
2011-01-29 11: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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