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从2008年8月23日在一家橡胶厂工作,期间签订了一份合同但没起作用除了月工资以外还有平常的福利劳保外什么都没有。由于我怀孕了所以在2010年的6月7日我主动辞职管我们的领导准了,但是他说在干一个月所以我就又继续干了但是在2010年的7月3日我感到身体有些不舒服所以就到医院检查,医生建议不要在上班了要多休息要不然可能会导致流产,所以我在没有取得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在家休息了十多天,然后再回到公司签辞职信但是公司不给签了工资也不给了,现在我很无助。请问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