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2010届毕业生,在未毕业就去原单位实习,签了大学生就业协议,到目前为止没顶岗,签合同,现在我想离开公司,去新单位,在办离职手续是交了400多的工作服赔偿费,所有手续办完,单位要我付2000都得违约金,这样合法吗?如果我愿交违约金,那400元的工作服赔偿费还要交吗,我上有何当月的工资还有吗

其它综合
2011-01-28 13:56:3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