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有一处单门独院的住房,是拆迁安置分的地方供我们盖的,房子是我跟我老公自己出钱盖的,可是办房产证了,房管局只认当时拆迁协议是谁签的,现在房产证就办谁的名字,现在想咨询下,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花更少的钱来过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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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办法是不用过户,和拆迁协议的签订人签一个协议,确认该拆迁安置土地上的房屋是你们出资建造,虽然产权登记在他名下,但实际的权利人是你们;另一种办法是,拆迁协议的签订人与你们签订一个赠与协议,无偿将该房屋赠与你们。如果你们和其符合国税总局要求的亲属关系,基本上税费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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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办法是不用过户,和拆迁协议的签订人签一个协议,确认该拆迁安置土地上的房屋是你们出资建造,虽然产权登记在他名下,但实际的权利人是你们;另一种办法是,拆迁协议的签订人与你们签订一个赠与协议,无偿将该房屋赠与你们。如果你们和其符合国税总局要求的亲属关系,基本上税费很少。如需帮助,请联系陕西睿诚律师事务所徐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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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