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在公司工作5年了,至今公司也没给我交社会保险,劳动合同也只有2008年和2009年签过,而且不知道有没有效,因为我一直没拿到合同。我以前是在公司的一个分公司工作,该分公司由于拆迁原因不再开办,所以我就调到公司总部的一个新的岗位,由于老板对该岗位职能的个人看法较重,因此工作中常常不愉快,他以不满意我的工作,业务水平低为由,常给我脸色看,说一些伤害我自尊的话,却又一直不和我解除劳动关系,我为此非常困挠。我想他这样做的目的,是想让我主动请辞,这样他就不需支付补偿金了。而我也由于工作和心理的压力太大,有点抗不住,想主动辞职,请问如果我主动辞职的话,能得到补偿金吗?如果有,有哪些补偿金,还有怎么能在不伤和气的情况下拿到。急盼回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