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两个朋友合干一家摄影工作室取名为波西米亚,效益不好,后来我加入后由我重新取的店名XXXX,店内的照片,样册全部是由我拍摄的,但当时未注册营业执照,后来由于分歧太大,三人散伙,各自出来单干,我就以三人合干时的店名XXXX在河北区注册了个体户营业执照,现在之前合干的人在河平区也以和我一样的店名,另立门户,而且在沿街的位置设置了广告,我想请问,在什么情况下,他可以使用我已经注册了的名称,由于属于摄影行业,是不是他可以用我注册的店名注册商标?我该用什么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品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