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因丈夫给妻子还了欠款10万给她父亲后,妻子就给丈夫写下了:因丈夫给妻子还房款10万,妻子名下的房子一半给丈夫的声明。但半年后丈夫又从其妻父亲那里把还的10万元要回去购买了车,当时妻子的父亲让他打收条他不打,说不愿意给妻子还款了,要回自己的钱打什么收条?她父亲只好用自己的银行卡把钱划到他所买车的公司,来证明此款他要回去了,而且所买车的车户写在丈夫自己名下,就等于他没有给妻子还买房的欠款,妻子索要曾写下的声明,他说早撕毁了,但离婚时丈夫又拿出了声明,索要妻子一半的房产,请问此声明有效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