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好友从外地来长创建公司,因无长身份,无法从银行贷款购车。经与我商议,签订了担保购车协议书,主要内容《我只有名义权、无所有权和使用权,一切经济行为和交通事故与我无关》等等。数额十万,行驶证等均以我名义从某银行贷款购置小车一辆。今该公司在长名声显赫,且法人为好友,小事没在意。去年因出境,才知我以上“银信黑名单”,原因车贷至今未还。找银行,全行都知道车谁购的谁在使用,但某总不还贷,对我爱莫能助。找某总数次,其态度诚恳,就是不办。因信用问题,现已造成我出境、购房、升职、购车及其相关经济领域部分直接和间接损失,诚邀律师通过法律程序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