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一起交通是故。在2010年5月案件终审,由于整个案件是有三个被害人;其一案件是有两个人死亡的,其二;一个重伤。法院的的终审是赔给三个被害人是95万元,分别是两家死者是各40万,伤者15万。但由于商业保险有60万加上交强险有12万总共是72万,还有一部车大概可以卖5万左右,还有车主家里又没什么钱。
同时三家都在原审的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是由于死者的家属在当地的势力比较强,就把强制执行移回当地,
重伤的那一方则在原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原审的法院那个执行的法官又非常的拖拉,已有两个月了还一在的推委不肯去执行;
我希望懂法律的各界人仕帮我出一出主意;要是死者的两家靠关系提前把商业保险的钱分了,而我重伤的一方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