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请问:涉嫌诈骗数额1.3万元,如诈骗罪成立退还与不退还量刑有多大区别?拿这笔钱是打过借条的,离还款时间还有半个月,因为当事人打听到借款人向他隐瞒了事实真相,所以提前报案了。还有,三年前因拿别人1.5万元给人办事,事没成。因全款退还最后取保候审。这样的话对他量刑会有怎样的影响?谢谢!

其它综合
2011-02-26 07:44:1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1)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上述“数额较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数额特别巨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属于数额巨大 3-10年之间 要还的 可以减轻判罚
  • 如果有借条且未到还款期限,则不构成犯罪。拿钱给人办事未办成不构成犯罪,除非是以办事为名骗取财物,则构成诈骗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