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跟姐夫有一个一岁半女儿,现在我姐想跟姐夫离婚。我讲一下他们的大致情况,希望您可以帮助我们!我姐在生小孩到小孩长到现在一直在娘家住,每个月我姐夫会打五百块钱回来给小孩的生活费,给小孩买衣服或者医药费等,小孩跟我姐的吃喝都在娘家,他的爸家没有给任何费用,每个月的500只够小孩零用。姐夫一直在深圳打工,一月一千五百工资。我姐现在没有工作是因小孩子还小,不放心去工作,想等再长到一岁左右把小孩给我爸妈照顾,然后再出去工作(现在没有工作不知道会不会影响小孩的判决,但是等我姐出去工作了,收入一定会跟我姐夫差不多)因为从小孩出生到现在小孩几乎天天都在我家,跟外公外婆很亲近,外公外婆没有任何不利于小孩成长的疾病,而且也才四十出头,也有对外孙的抚养能力,也愿意在小孩三岁时候让妈妈出去工作,帮忙代养小孩子!而小孩的奶奶有精神病!正常的日子可能不会发作,但仍给小孩的成长造成威胁!而如果小孩判给男方的话,他自己是没有能力把小孩带到身边照顾的,他一定要把小孩留在家里给他的母亲去养,虽然他的父亲也在世,但是他的父亲在生活中是不会照顾孙子很多的!我姐夫的哥的儿子就是个证明,由于在家人不怎么管,宛如流浪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