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由于饮酒过量与他人发生争执,无意中将拉架的执法人员(动检)牙齿打掉两颗。随后,到公安局做做笔录,然后,就让我回家了。对方要求私了,赔偿四万元,这是不是太多了;如果走正常司法程序,会如何判,怎么赔偿呢?
网上查说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缓刑,标准是什么;我是无意打掉他的牙齿,是不是就不负刑事责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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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的,只有达到重伤才承担刑事责任。但认定为故意的,构成伤害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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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颗牙齿,应该不会判刑,构不成刑事犯罪,最多是治安案件。
走正常司法程序,需要对方去做伤残鉴定。肯定构不成刑事犯罪。
然后你只要赔偿医疗费 误工费 假牙费等。
应该不用这么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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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建议委托律师与对方达成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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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初步分析赔偿数额过高,是否构成刑事犯罪,需要结合对方伤情而定,一般只达到轻伤以上,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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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