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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 今年1月9日凌晨,我乘坐出租车回家,出租车在十字路口等红灯时,被后方驶来的一辆奥迪A6轿车无减速追尾,我乘坐的出租车为普桑,当即把三厢撞为两厢车了。 肇事司机酒驾驶,没带驾照。 事发当时我们第一时间报警,在等候交警的过程中,肇事司机谎称帮我们拦出租车送医院,在拦下出租车后他却上车逃逸了。 交警赶到后送我们去了医院,万幸是我和爱人包括出租车司机均受轻伤,均为外力至颈部软组织挫伤。 事发后有人冒名顶替他来自首。因为当时我们入院不在场,所以对这个情况不知情,我们夫妻二人经营一家咖啡馆,现在肇事方对我们因伤造成的9天的营业损失及伤情复查的医疗费用共计2万元拒不承担。 请问我能否通过司法程序获得相应赔偿?还有我能否追究肇事司机和冒名顶替者的刑事责任?如果能的话,应该以什么罪名起诉?

交通事故
2011-01-28 21:05:3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属于交通肇事罪和包庇罪。
    一。交通肇事后找人顶罪的行为,属交通肇事后逃逸。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从该解释可以看出:首先,行为人要有交通肇事后逃跑的行为;其次,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跑的目的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找人顶罪,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即离开现场。即使他在现场,也不会承认自己是肇事人,他肯定是找其他人来顶替自己的行为,由顶替人来承担自己的责任,仍应认定是一种逃跑行为。行为人找人顶罪的目的是为了自己逃避法律的追究,是毫无疑问的。因此,行为人找人顶罪的行为应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

    二、冒名顶罪人则应定包庇罪。
    建议马上报警,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 可以通过起诉索赔。刑事责任除非是自诉的情况即为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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