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婚前购买一房子,首付是我老公付的,且婚前做了公证,说婚后属于我的个人财产。请问我婚后不去做过户,我老公有权处置这房子吗??如果可以那我要怎么做??谢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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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他无权处置。但如果登记在他名下的话,可能对你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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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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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经公证归于你个人的财产,那对方就是赠与行为,不经你的同意对方无权过户,经公证的赠与不得任意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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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你的个人财产,你老公是没有权利处置房子的,如果他有任何违法行为,你可要求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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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权处理这个房子,但是不排除私自处理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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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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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公证,约定的是你们两人之间的事,不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你老公把房子卖了,你只能找你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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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