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0日早上7:45分我父亲早上骑电动车在上班途中过斑马线时被一辆奥迪车撞伤,斑马线路口未设置红绿灯,我父亲是在斑马线中间被肇事车撞倒,人飞出13米,电瓶车飞出距肇事车有30多米开外, 经过交通部门确认,对方车速当时超过60码撞到人后才带刹车,目前我父亲已无生存希望,我想知道对方要负什么责任,和我们应得到的民事赔偿是多少,我家是湖北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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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方可能给构成交通肇事罪,应承担刑事责任。
【2】肇事者,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中国厦门陈福猛律师,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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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当地的人均上一年度收入×20年计算死亡赔偿金,另外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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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赔偿责任主要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赔偿的责任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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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