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结婚不久,婚后,因为丈夫不采用措施,导致女方因为三次流产不能再次怀孕,男方就和她协议离婚了。男方将婚前买的房子,他们一起攒的钱的一半都分给女方,于是他们去公证处进行公证。第一,男方在公证书上写了“永远不再和女方结婚”,请问这句话有法律效力吗,这样写进公证书可以吗?以后还可以结婚吧。
第二是,丈夫给妻子造成终身不孕的伤害,离婚后还可以得到赔偿吗?能告男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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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能再婚的z约定是违法婚姻自由原则,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能得到赔偿,没有法律上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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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约定不生效。2、你不能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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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协议无效的。适当的赔偿可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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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经公证,关于不再结婚的约定有问题。离婚后关于妻子不孕问题难以获得赔偿。以上供参考,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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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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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无效,以后还可以结婚。由于现已协议离婚,已无法请求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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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不再和女人结婚没有法律效率。男方不是故意伤害,法院不会受理,离婚时可以请求一些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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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