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长沙县人,受害人是我姐姐的公公,今年64岁,受害人算是家庭的主要劳动力,今天早上被一辆货车撞死。具体情况是这样。
受害人在右边骑摩托车,一辆小车左转弯,为了逼让小车,受害人将向路中行驶,被小车逛倒在地,突然后面一辆货车,来不及刹车,被当场撞死,小车停了一下,就走了。后来报警,下午,交警找到小车,发现小车右前侧有明显刮很,但小车司机说昨天刮坏的,故交警要做技术测定方能出结果,但小车司机关系硬,货车司机家境苦。受害人有一孙女十岁,一孙子四岁半,孙子患有肾炎,有一儿子,儿子患有间接性精神病,受害人老伴尚在,身体条件良好。
暂且交警责任认定书没有下来,请问这种情况受害人能让事故者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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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交通事故赔偿中 交通事故认定书 是比较关键的证据 如果没有的话 很难向肇事者主张赔偿权利。其次、如果你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话 可以依法申请复核 最后、就赔偿的数额而言 一般依据死者的户籍、年龄、收入情况计算。
如还有不明建议你电话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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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是法院依法判决的必然依据,不过在大同处理这样的事情,最好还是有交通事故认定书比较好,因为大同的法官研究法律的比较少。至于赔偿多少钱,那要看受害人的家属关系及是否在城市居住一年以上,再次就是受害人是哪个省的,等等都需要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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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