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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我在87年因征地被安排在了一家宾馆上班并成为该单位的一名正式员工,92年底因生病请假了一段时间,康复后回单位上班却被领导种种借口未能继续上班,后来多次找到该单位也因领导更换频繁当皮球一样踢来踢去不安排工作,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为了生存只好外出打工,期间该单位从未过问我的死活,现在听说已经解体(单位解体也没通知我),一些临时工都得到了不同程度补偿,而把我当做不存在,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能得到哪些方面补偿,谢谢给我解答,深表感激!

其它综合
2011-01-22 16:55:2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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